原标题:龙版传媒冲沪市主板:关联方集股东、客户、供应商、竞争对手多重身份于一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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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记者 | 杜尚哲
3月19日,拟上沪市主板的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龙版传媒”或“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的首发反馈意见。
龙版传媒于去年完成上市辅导,辅导机构为中天国富证券,公司拟发行不超过1.3亿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募集资金5.17亿元。
近年来,龙版传媒的净利润先升后降,但净利润增长实际靠的是子公司土地、房屋所有权出让,公司扣非后净利润增速缓慢。
净利润大增来源于子公司出让土地
据招股书介绍,龙版传播拥有出版物(图书、电子音像制品、期刊与报纸等)“编、印、发”完整的产业链。2020年1-6月,龙版传媒出版、发行和印务三大业务销售收入占总销售收入比例分别为29.55%、61.35%和9.10%。
2017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1-6月(下称“报告期”),龙版传媒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分别为12.97亿元、14.04亿元、15.13亿元和5.99亿元,但净利润却先升后降,为0.97亿元、2.16亿元、1.30亿元和0.5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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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龙版传媒子公司新华书店集团、黑龙江省印刷物资有限公司分别处置了一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备等资产获得资产处置收益1.20亿元,由此造成当年净利润的大幅增长,但当年扣非后净利润实际为0.77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0.52亿元、0.77亿元、1.00亿元和0.43亿元。
此外,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各类政府补助分别为0.29亿元、0.38亿元、0.43亿元和0.11亿元,主要补助类型为增值税返还和文化产业发展专向资金,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0.36%、17.54%、33.29%、21.66%。
2020年1-6月,龙版传媒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正转负,达-0.92亿元。同期,公司应收账款余额由1.95亿元增长至3.76亿元,较上年增长近一倍。这一增长主要来自于发行业务板块,2020年6月30日,公司应收学校、图书发行企业款项较2019年末分别增加0.65亿元、0.12亿元,增幅分别为250.61%、42.58%。
对于应收账款的大幅增长,公司指出是由于上半年形成的春季免费教材款通常在下半年收回;此外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对部分合并范围外的新华书店及学校的收款进度有所延迟。
关联方拥有多重身份
龙版传媒于2013年由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出版集团”)及子公司东北数媒发起设立。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黑龙江省财政厅100%持股的出版集团直接持有龙版传媒64.02%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按照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1.3亿股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出版集团将持有公司48.32%的股份,仍对公司拥有控股权。
龙版传媒其余四名股东中国教育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教股份”)、广东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广东出版”)、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南方传媒”)和黑龙江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均为国有股东,分别持股24.25%、4.41%、4.41%和2.91%,其中广东出版是南方传媒的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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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第二大股东中教股份当前是中国最大的教育出版集团,旗下拥有人民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等子公司,是龙版传媒在教材教辅领域的竞争对手。龙版传媒同时也是这一竞争对手的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为2.99%。
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2019年,中教股份下属人民教育出版社及其子公司连续三年位列龙版传媒第四大客户,销售金额分别为0.12亿元、0.17亿元、0.14亿元,主要销售内容为纸张和印刷服务。此外在报告期内,中教股份一直为龙版传媒的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占龙版传媒营业成本比例为6.49%、5.27%、5.41%和5.70%,主要采购内容为租型费和版权费。
租型费和版权费分别是原创或代理出版业务中给予版权方的费用。龙版传媒租型费按照码洋(图书或音像制品产品的定价乘以数量所得出的金额)或实洋(图书或音像制品产品的实际销售价格乘以数量所得出的金额)的3%-15%计取支付,版权费按5%-12%计取支付,未与国家标准(原创作品:3%-10%,演绎作品:1%-7%)产生较大偏差。
公司在招股书中披露,与中教股份的相关交易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但并未给出具体金额。
责任编辑:陈悠然 SF104
原标题:龙版传媒IPO关联方集股东供应商竞争对手多重身份于一身